|
湖北天迈康药业有限公司
代 理 协 议 书
甲方:湖北天迈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737号华银城A1座1502室
乙方: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为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的内容
1、代理品种、规格、价格:
|
序号 |
代理品种
批准文号 |
规格 |
单位 |
零售价 |
甲方供货价 |
乙方最低出货价 |
保证金 |
|
1 |
|
|
|
元 |
元 |
元 |
元 |
|
2 |
|
|
|
元 |
元 |
元 |
元 |
|
3 |
|
|
|
元 |
元 |
元 |
元 |
2、乙方代理区域:
1)乙方为甲方 省 地区(市) 县 市场的独家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经销、宣传事宜。
2)乙方必须在协议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不得超出区域或肆意窜货。如有违背,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自签约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市场保证金,如乙方在代理期间无跨区域或低价倾销以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全额返还保证金。
5、首提与任务:
序号1:首批提货金额为 元,年度销售额为 元。
序号2:首批提货金额为 元,年度销售额为 元。
序号3:首批提货金额为 元,年度销售额为 元。
6、甲乙双方按照先款后货、款进货出的原则进行交易;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帐户后三天内甲方将货物发出。本协议签订后,以乙方保证金或首批提货额确定区域独家代理,如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有意代理同一区域,以款先到者为准。
7、奖励政策:
1)乙方如按协议完成年销售任务,按实际总提货金额的 (序号1)、 (序号2)、 (序号3)支付返利,并享有后续代理权(续约协议的年销售额不得低于过去年度销售总额的120%)。
2)奖励年终一次性结清,奖励金额比例按供货价计算,奖励的金额确定后以等价的货物冲抵或以其它方式支付。
8、乙方如在首次提货后三个月内无二次提货或未完成本协议的年销售任务的80%,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理区域或代理期限,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二、货款及货物
1、货款:款到发货,乙方付款方式为电汇、票汇、转帐、现金。
2、发货及运费:在确认乙方货款全额到甲方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按乙方要求将产品发货到乙方代理区域的火车站(普铁)、邮局(普包)、汽车站,并由甲方承担运费。到站后产生的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提出变更运输方式,差价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供货价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或普通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相应的应纳税金。如乙方要求提高开票价格,依据税法规定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应纳税金。
4、乙方在接收到货物时必须验收。如发现有包装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书面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因保管、养护、运输不当而引起的产品及包装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退换货:
1)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乙方在验收时,若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在到货7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并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妥善保管,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退(换)货。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市场如出现产品滞销现象,在产品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可以在进货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其中因换货而产生的运输、损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对独家代理商认定及独家代理权转让行施最终裁定权。
2)甲方对全国市场行使督察权并对市场窜货行为行施最终裁定权。
2、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质产品销售所必需的文件。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严格的市场保护。如发生产品恶意窜入乙方代理区域,甲方协助乙方制止窜货行为,经甲方调查核实后赔偿乙方被窜货物两倍的经济损失(以结算价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具备甲方规定的代理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本合约区域内的独家代理商。在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可持续委托乙方为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商。
2)甲方新产品上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
2)乙方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购货计划。
3)负责甲方产品在代理区域的准入手续(物价登记准销证)。
4)每个月末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库存及销售流向。
5)甲方所提供的一切有效证件,委托书等,仅供乙方在本协议区域内对甲方产品进行合法经营使用不得挪做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乙方在区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司或本人的合法证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乙方代理的资格认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发生窜货行为,乙方须赔偿甲方窜货金额(以结算价计)两倍的违约金。甲方将给予乙方严重警告、暂停供货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终止合同的处罚,并视乙方违约。
2、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销售,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经济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动乱等)造成双方无法继续执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满终止。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因本合同及相关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具体内容。
4、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邮 编: 邮 编: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投诉热线:027-85754432 |